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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学生医保信息采集及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3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白菜官网现开展2025年学生医保信息采集及缴费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资助政策。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及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人员个人缴费250元。

享受资助政策的在籍学生,原则上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即在家乡地参保

二、工作步骤

1.2024年(2023年底缴费)在四平参保的老生,已录入医保系统,可直接通过缴费平台缴费,最终汇总到各学院《2025年度医保缴费名单汇总表》(附件1)中;2024年(2023年底缴费)在家乡地参保的老生,继续在家乡地参保即可,汇总后填入附件1。

2.2024级学生可和家长商定选择在四平或者家乡所在地参保,如在四平参保需将学生信息填写至2025年学生医保数据采集信息表》(附件2)。后续会组织学院学生培训,待系统录入完毕后,等待通知缴费

如有老生去年在家乡地参保或者未参保,今年计划在四平参保,填写至附件2末尾。

3.学院收取学生参保缴费凭证,根据缴费情况将最终所有学生(含2024级新录入系统并缴费成功学生以及在家参保新生、老生)缴费信息汇总至《2025年度医保缴费名单汇总表》(附件1)。

4.统计本学院各年级参保情况,形成##学院2025年总体参保情况》(附件4

、医保信息采集时间

今年计划在四平参保的2024级学生需进行医保信息采集,形成附件2,采集信息时间为11121120,组织学院学生干部进行信息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缴费时间及方式

参保地无变化的老生即日起即可缴费并需在11月30日之前缴纳完毕;今年新在四平参保的学生需录入系统,集中缴费时间等待通知

缴费方式一:微信扫码





缴费方式二:农行APP

五、上交材料

1.11月21日前,将《##学院2025年学生医保数据采集信息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xsczdk@jlnu.edu.cn.

2.待所有学生缴费完毕,将《##学院2025年医保缴费名单汇总表》(附件1)、《##学院未参保学生名单》(附件3)、《##学院2025年总体参保情况》(附件4)电子版##学院+2025年学生医保数据”命名发送至邮箱xsczdk@jlnu.edu.cn纸质版交到学生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双创314室)缴费凭证各学院留存,报送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近几年,时有未参保学生发生重大疾病等情况发生,给学生及家庭造成极大经济负担,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细化工作措施,对未参保学生施行“一生一策”确保在籍在校学生应保尽保

四平市待遇标准

(一)住院待遇标准

1.三级医院:起付线1500元,1501元—30000元55%报销,30001元—60000元60%报销,60001元以上65%报销。

2.二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1001元—30000元70%报销,30001元—60000元75%报销,60001元以上80%报销。

3.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500元,501元—30000元80%报销,30001元—60000元85%报销,60001元以上90%报销。政策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特殊疾病、特药保障等医疗费用支出)20万元。

(二)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学生无需另行缴费,可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特药)时,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包括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起付标准、医保目录中乙类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纳入大病报销起付线统计口径,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不纳入大病起付线统计口径。起付线以自然年度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000元,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比例为60%;10001—100000元(含100000元)报销比例为70%;100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40万。

(三)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无起付线,50%报销,年度内限额350元。

2.门诊慢病:参保人患有糖尿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胃炎、慢性胆囊炎等19种门诊慢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给予待遇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100元,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为60%,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和门诊慢病保障,年度内多病种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6500元。

3.门诊特病:参保人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肾病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0种门诊特病病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给予待遇保障。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与同等级住院起付标准一致,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

①参保登记咨询电话:0434-3222055 3580188

②缴费咨询电话:0434-5048027

③社会保障卡咨询电话:0434-12333

附件1.《##学院2025年医保缴费名单汇总表》

2.《##学院2025年学生医保数据采集信息表》

3.《##学院未参保学生名单》

4.《##学院2025年总体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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